轉發:關于印發《鄭州市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鄭州市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方案(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鄭州市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方案(試行)》
附件:
鄭州市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激活存量住房(以下簡稱二手住房)市場,支持群眾“賣舊買新、以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供需匹配,加快優質商品房供應,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級市場聯動與梯次消費效應。同時通過國有保障房運營公司收購一部分區域位置、教育等產業配套優越的二手住房,豐富保障性租賃住房供應。現就促進我市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積極探索房地產業發展新模式,適時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工作原則及目標
我市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職能部門監督、行業組織協調、專業機構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穩步推進實施。2024年全市計劃完成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10000套。
同時,通過開發建設全市房源信息共享和發布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籌集、發布市場待售的二手住房房源和用于換房群眾選購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為各方提供全流程綜合信息服務。
促進房產市場“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按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方式一:鄭州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政府指定作為收購主體,以下簡稱收購主體)收購二手住房,促成群眾通過“賣舊買新、以舊換新”購買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
先行在金水區、鄭東新區等區域進行試點,試點期間完成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500套,逐步在主城區全面實施,全年計劃完成5000套。
方式二:政府政策鼓勵,群眾通過市場交易實現“賣舊買新、以舊換新”
全年計劃完成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5000套。
對通過以上兩種方式換購新建商品住房的,我市現行的契稅補貼30%政策延續到2024年12月31日。
三、城發集團收購“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步驟
(一)制定二手住房收購計劃
收購主體根據主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需求和缺口,在滿足職住平衡前提下,制定收購計劃、收購房源條件等。
(二)房源籌集
換房群眾通過信息平臺登記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時選定意向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購買意向書》。
(三)二手住房收購洽談
委托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待收購二手住房進行價值評估并出具評估結果,收購主體和換房群眾雙方洽談,簽訂《收購意向協議》,收購主體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如洽談不成功或貸款審核不通過,則收(換)購工作流程終止。
(四)簽約、過戶
《二手房收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交易雙方辦理房產交易過戶和不動產登記手續。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房款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監管賬戶。
(五)二手住房房屋交接
換房群眾與收購主體辦理二手住房交接手續。
四、市場化“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步驟
組織全市優秀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換(購)房群眾積極參與,按照市場化流程鼓勵群眾“賣舊買新、以舊換新”。期間相關部門做好市場監管和信息服務,并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一)房源籌集
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換房群眾通過信息平臺登記發布待售二手住房信息。同時,換房群眾登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需求信息。
(二)二手住房交易
換(購)房群眾通過自行洽談,或房地產經紀機構參與服務達成市場交易,買賣雙方及時簽訂《存量房買賣契約》、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可享受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交易過戶綠色通道服務。
(三)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在達成二手住房交易的同時,換(購)房群眾同步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同時依據法律法規辦理商品住房契稅征免。
五、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
為加強對我市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鄭州市二手住房“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工作專班。
成員單位:市住房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各開發區、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城發集團等。職責分工如下:
市住房保障局:統籌二手住房收(換)購房源征集、篩選、查驗等管理工作。統籌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新建商品住房房源的征集、篩選等管理工作。指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賃中心做好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工作。指導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保證機構提供收(換)購期間的監管和擔保服務。設立房地產交易綠色通道,加快辦理相關交易手續。
市財政局:研究制定相關契稅補貼政策,對收購存量房用于人才公寓并認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落實好相關財政補貼政策。
市資源規劃局:設立綠色通道,快速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
市商務局:研究制定家電消費券發放政策,并組織實施。
市金融局:指導、協調商業銀行制定支持全市二手住房收購融資政策,提供相關優惠利率貸款服務。
市稅務局:落實好相關交易環節稅、費征免工作。
各開發區、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做好契稅補貼等政策發布和落實工作。
城發集團:制定收購計劃(包括收購程序、收購房源數量、收購房源條件等),根據收購計劃實施收購,做好收購住房的管理和運營。
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指導、協調優秀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評估機構為全市二手住房收換購工作提供房源信息和評估服務。指導、協調城發集團、鄭州360房產網開發建設全市房源信息共享和發布綜合服務平臺,全面及時公開和發布相關信息,為群眾換(購)房提供全程技術服務。對接優秀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篩選優質二手房源、新建商品住房房源,形成待售二手住房房源庫和待購商品住房房源庫。